朱文月要送一件金丝软甲给赵英男。

老赵连连推辞。

金丝软甲这种东西。

太高调了。

又怕贼偷,又怕贼惦记的,而且还是王爷的贴身衣物。

还不如送几万两银子来得实在。

凉王微微皱起眉头。

“先生,你比孤更需要保护。”

“本王乃是一介武夫,鞑子军中,还没有几人能伤到孤的。”

“先生,且收下吧。”

两人又是一番推辞。

凉王有些不悦,不由分说,直接扒拉赵英男的外衣。

将金丝软甲套在他身上,穿好后,还贴心的为他整理衣服。

像极了给男朋友买衣服,男朋友嫌丑,女朋友非要他穿上的样子。

赵英男无奈,只得谢过凉王重赏。

穿上金丝软甲,仿佛被一层金色的光环所笼罩。

只感觉信心倍增,有种很安全的感觉。

但立刻,他便把衣服整理得严丝合缝。

倒不是怕凉王和小黑偷窥。

若是露出哪怕一丝丝金光,到时候鞑子不得拼了命的来砍死自己。

金丝软甲只能护住上半身,又不是穿上就不会死。

赵英男心中暗叹。

哎,凉王误我,凉王误我啊。

……

半夜。

一阵阴风袭来。

闭目养神的赵英男猛地睁开眼睛。

月黑风高杀人夜。

真适合搞偷袭啊。

自从拥有三倍常人体质,老赵感觉自己的目力,听力甚至感觉等都变强很多。

原本花钱肉疼的感觉,也稍稍减轻一点。

赵英男从躺椅上惊起,朝着黑暗的方向指了指。

“小黑兄,朝着那边,射一发火箭。”

“好。”

小黑不敢怠慢,取来弓箭,拉了个满弓,顺着赵英男指尖的方向射出一箭。

火箭在黑夜中,划出一道完美的弧线。

落地时,火光映照出鞑子士兵惊慌失措的表情。

见到这一幕,负责放哨的士兵高呼:

“有敌袭。”

“有敌袭。”

赵德祝闻言,跳了起来。

再一看城下的鞑子士兵,已经距离城墙不足两百步了。

“奈奈的,还以为你们不来了呢。”

“取我大斧来。”

赵德祝生得虎背熊腰,高大魁梧,又天生力气大。

用不惯寻常刀剑。

使的一柄开山大斧,重达六十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