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阁几位官吏亲自估量皇帝开矿,矿税的政策,更估量开矿带来的收益,亦统统表态支持。
观之,朱由校笑而不语,整饬官场财政不持久,他的所作所为无非是为保证未来朝廷财政稳定。
何况矿业隶属劳动密集型产业,需要海量矿夫,坑夫。
关键劳动密集型产业,容易带动百姓做工,各地兴建矿厂,以高于普通长工的价格招人,有效保证百姓收益,维护社会稳定。
所以,为稳住陕北,争取避免起义发生,他数月前派工部官吏去榆林勘探,建场,朝廷赚钱之余,给穷苦百姓条谋生的活路。
听闻百官支持,朱由校满意的点头,高声说:“说完开矿说矿税,矿税主要出现在征收和运输上。朕的想法是对于同一矿产,朝廷制定想通标准,金银铜等都是贵金属,三十税一太低,更改为对开矿的矿主十税一,销售商贾二十税一。
征收中,仅对矿场征税,矿主征税,不对矿夫,坑夫等底层劳动力征税,更严禁勒索敲诈矿主,巡矿御史负责监督,征收过程中务必标明每笔税款的来源,即在何处征税,向何人征税,具体征收多少,都要写的清清楚楚。
运送么,户部在收税前去各地矿场,同巡矿御史,巡矿总理统计出具体数额,派官吏巡矿御史送回京城交给税务总局审核,后由都察院派御史同锦衣卫监督地方驻军将利润运送回京,最终由大理寺,税务总局,审计局三方审核,另外,反贪总局官吏不定时抽查,那部分出错,上惩第一负责人,下罚主要负责人。”
非他不信任百官,故意浪费官吏精力。
实乃万历朝矿税制造出一批暴发户,因为锦衣卫和宦官不会动手收税挖坑,所以大多雇佣当地无赖去干。
这群地痞无赖又是挖矿又是勒索,因此他们分走部分利益,矿税集中到州府,当地官吏又分走部分利润,解送回京前负责收税的锦衣卫和宦官亦分走部分辛苦费,回到京城,官吏,宦官清算入库时,又分走部分利润。
最后落到皇帝手中的矿税能有总数一成都是奇迹。
大明官吏文秉,在他的《定陵注略·内库进奉》记载万历二十五年至三十四年矿监税使向内库进奉银两数字,包括其他黄金、珍珠等物品。
十年之中,不计金量,共进奉内库五百六十九万两白银,每年平均进奉近五十七万两白银。
《明神宗实录》与《定陵注略》相比较,实际数字上述白银是进奉数字的三倍,统一估算为每年白银一百七十一万两白银。
所以,十年间进奉内库白银达一千七百一十万两白银,更多矿税落入经手的官吏,宦官,锦衣卫、地痞无赖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