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边还埋伏的人,听到马蹄声,刚想起身。
就发现,一队官兵,朝着自己所在方向杀来。
“秦军来了,快跑。”他们是杀手不错,可是他们也要命啊,准备偷袭杀了赢子锋,这光明正大,可不是对手。
“杀光他们。”赢子锋驾马,已经包围了密林。
他们也没有想到,秦军竟然发现自己,还来得这么快。
等发现了,已经来不及了,因为马蹄下面,绑住麻布,走来发现不了声音。
眼看着被包围了,为首的一人眼看逃跑无望。
怒喝道:“杀了嬴政的儿子。”
手握青铜剑,朝着赢子锋等人杀去。
赢子锋带着200人过来,他的手下战马,早就配备了战马三件套。
武器也从青铜器,换成了精心打造的陌刀。
手握长枪的赢子锋,直接冲了过去。
一枪挑飞来人武器,戳在他的肩窝。
再次一枪,打断了另外一只胳膊。
“杀。”
武器巨大的差距,人跑的速度,远不如战马,要是以前战马没有马蹄铁,可不敢在有着石子的小路跑。
现在战马有了马蹄铁,就像人穿了鞋子一样。
而且这些人,经过赢子锋的训练,武功精进不少,力量也大了。
本来就比他们强,战斗一边倒的局势。
很快,除了几个偷袭地之外,地面上已经躺了几十具尸体。
“砍下他们的脑袋,我要在咸阳城外,铸一京官,让所有反贼看看。”
手下按照赢子锋的命令,取下来这些人首级,带了回去。
来到咸阳城外。
一个歪脖子树下,赢子锋再次命令道:“把他们脑袋,撒上食盐,挂上去。”
“诺。”
附近路过的黔首,看见军队来了,手里拎着血淋淋人头,吓得后退,生怕战火会烧到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