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男人留着寸头,头发根根竖起,仿佛刺猬一般,身穿短裤和背心,露出精壮的肌肉线条,脖子上还挂着一条大金项链,金光闪闪,手臂上布满纹身,彰显出他的凶猛与霸道。再加上他脸上狰狞的伤疤以及凶狠的表情,使得整个人看起来十分粗鲁无礼,一看就不是善类。
只见他色眯眯地盯着花倾城,嘴角挂着不怀好意的笑容,语气轻浮地开口道:“妹妹,哥刚才请你吃饭,现在……是不是轮到你陪哥哥睡一觉,好好报答哥哥我了?”
原来,这个名叫刘雄的男人是个街头混混。今天他在餐厅遇到了花倾城,见她长得漂亮,又孤身一人,而且脑子似乎还有些不太灵光,便起了歹意。
于是,在请花倾城吃完牛排之后,刘雄就一直跟着她,并不断在其跟前搭讪。
此时,二人已经出了购物中心,来到了广场,他终于忍不住伸出手,试图去拽花倾城的手。然而,花倾城却灵活地一闪身,躲开了刘雄的魔爪。
花倾城的眸光倏地一冷,她把手指关节摁得咯吱作响,脸上露出一抹痞气的笑容,对着刘雄不屑地翻了翻白眼,说道:“这位熊兄弟,虽然老娘好色,但也不是什么阿猫阿狗都能入眼的。等在下的朋友来了之后就会还你饭钱,至于其他的……还是不要痴心妄想了!”
说罢,花倾城便打算朝刘雄的脸打去一拳。
然而,花倾城显然高估了自己的能力。在女尊国的时候,她有着比男子更大的力气,可以轻而易举地将人打倒在地。可是到了现代世界,她没有经过任何训练,根本无法与这个强壮的纹身男人抗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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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以,花倾城刚刚挥出拳头,手腕就被刘雄牢牢抓住了。
“呦呵,你这女人够味,还挺辣啊!不过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