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的任职不能按照以前的方式去任命了,也不能让他们永远待在一个地方。
我们先搞个末尾淘汰制和奖赏机制。
这奖赏机制可以制定为每位地方官员在一个地方的任职规定为五年,如果做的好,我们可以给他升官,让他管理更大的城池,
而这评判标准就是当地的民生和民意调查,我们把这个标准分为3个等级,每个等级就看当地的民生和百姓的投票来评判等级级别。
民生就是官员把一个地方治理得风调雨顺,百姓个个都能丰衣足食的,把朝廷的政策落实到位,那么这个官员在民生这方面就是合格。
民意调查就是我们每年年底都可以做派遣官员对当地的百姓展开民意调查,如果有一半的百姓都给这官员评优秀的话,那就是他在民意这块就是刚好及格,如果达到6成以上的那就成绩就是良好,达到9成的话,就评为优秀。
最后两个加起来,成绩达到合格者,则记功,五年都是合格得话,那就把他调到其他地方去,如果成绩达到良好的话,五年后就调到其他地方任职。这样可以防止官员勾结当地势力危害百姓,同时我们还要实行末位淘汰制,如果一个官员在一个地方的评分连续三年都不及格的话,那么这个官员基本就可以淘汰了,朝廷在派遣官员接手他的职位。
还有随着大秦的不断发展,前期我们就需要派遣大臣和带着士兵不断到各地视察,只要确保所有产业安全便可!
而那些乡绅士族先把政策落实下去,相信他们迫于朝廷的压力,相信他们也是无可奈何,等时间一长,他们也只能逐步接受这种变化。
而且这些人都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