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咳咳,以后咱们各论各的。来,兄弟,干了。”

“对,大石哥说的对,各论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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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很快达成了默契,没了兴二哥他们在,他们反而更能无拘无束,畅饮痛快了。

书房内。

赵麟看着疯道人师父,二哥赵兴、豪侠展白三人兴奋、激动的样子,不觉叹了口气。

读书人的事,能算抄吗?

他铺好纸张,研磨好墨,拿起毛笔,看着豪侠展白脸色通红,一副激动难耐的样子,既然他以为这是因他而作。

赵麟决定成全一下他的声名,怎么说人家盖世豪侠,愿意成为自家的客卿,是属于屈就的。

有了决断之后,便挥毫而成。

【侠客行赠展白】

魏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

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时空书库

闲过信陵饮,脱剑膝前横。

将炙啖朱亥,持觞劝侯嬴。

三杯吐然诺,五岳倒为轻。

眼花耳热后,意气素霓生。

救赵挥金槌,邯郸先震惊。

千秋二壮士,烜赫大梁城。 女配她不当踏脚石了

此诗一成,疯道人尘观最先击掌叫好,神色中难掩其震惊之色:“好,好,好一首能流芳百世的千古佳作。”

二哥赵兴,豪侠展白一听到这个评判,也跟着狂喜不已。

一个是因自家老三才华横溢而狂喜欣慰,一个则是感慨遇到知己而激动万分。

在展白看来“魏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不正是描写自己吗?

自己是汴州人,不就是春秋战国时期的魏国吗?

霜雪剑,白马,这不正是自己的武器和战马吗?

还有最后那个大梁城,不正是汴州城吗?

赵麟神色倒是很镇定平静。

他这副模样,在疯道人尘观,二哥赵兴,豪侠展白眼中,形象显得更加伟岸了。

写出如此千古佳作,却能宠辱不惊,果然是文曲星下凡啊!

若让赵麟知道他们的心思,定会苦笑感叹,这又不是我写的,我激动的个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