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时间,她处理政务的主要精力放在燕周占领地。
燕周都城已破,国土被占三分之二,目前战事暂休,当前重要的是占领地的分割。
虽说战前就已经与乌古斯签订了协议,但部分细节还是要协商敲定的,例如燕周都城的划分。
当初协议定下的是:谁打下的,就是谁的。
但都城是两军一起打下的,如果按此原则,两国驻军和治理都有不便之处。
一则同城之内,怎么构建军事防御?二则同城治民,便是一城两制、一城两俗,而乌古斯的文明和经济都弱于大唐,这同城治民的情况大家都看得见,“乌古斯治民”能不心慕“大唐治民”?不定发生多少逃民事件,乌古斯还要不要治理了?
这种分割法,乌古斯肯定是不乐意的reads();。
大唐表示:这个可以谈。
于是两国派出了谈判团,在燕周都城会商具体的分割协议。
乌古斯谈判团提出“以资源换土地”,即:包括燕周都城“长安”在内的京畿路北段归乌古斯,都城南去一百五十里,以阿姆河中游为界,河之南归大唐。也就是说,大唐军队要退出二百里地。
之前李毓祯和政事堂已商定了谈判的底线,那就是:燕周都城可以让出,部分占领地也可以退让,但要尽可能多的获取燕周的矿产资源,包括各类金属矿、晶石矿,煤矿等。这些矿产大部分都集中在燕周北部,大唐占领的燕周南部多数是贫矿区,优势是耕地草原比北部多,主要的产盐区也在这里——当然大唐并不缺盐,国内盐价已经很低了,但可以就近卖给乌古斯呀,只要是资源就不会有没用的,只有不会用的。
大唐谈判团是以政事堂副相、中书右卿沈纶为首,李毓祯现下正翻阅的,就是政事堂刚刚送过来的急件,沈纶的谈判奏报,说:乌古斯同意燕周已开采的最大一个煤矿、铁矿由大唐参股百分之四十九,并且同意与大唐联合勘探、开采未知的金属矿,大唐可参股百分之三十;但拒绝大唐开采任何能量晶石矿。
政事堂给出的批复意见是:大唐可以同意共同开采,但所有矿石都要运回国内冶炼。乌古斯提出共同开采、冶炼,目的就是出让部分矿产的利益,来学取大唐的开采、冶炼技术。大唐是矿业技术强国,非核心的开采技术可以考虑提供给乌古斯,但核心的冶炼技术必须保密,不能外泄。
至于能量晶石矿,是蕴有能量而名之,因外观透明或半透明而称为晶石。虽然其中蕴有的能量石远远不能和远古、上古时期的灵石相比,但灵脉在上古末期就已经枯竭了,如今哪还有灵脉矿呢?燕周帝国北部已经开采出绿柱晶石矿、日光榴石晶矿、萤光晶石矿等,虽然不是大型矿,还是让大唐心动的:蚊子再小也是肉啊,何况这几个晶矿并不算小。可乌古斯也不是傻的,怎么会让大唐啃一口能量矿?
政事堂的意见是:大唐用乌古斯需要的矿石交换。
不过一般的矿石肯定打动不了乌古斯,稀有矿大唐也不想给,因为目前开采的量少,有些矿石倒是富产,也贵重,但那是因为大唐的应用,其他国家没有这样的技术,这些矿石在他们眼中就不值钱,大唐当然不会将秘密泄出去,那就等于提醒其他国家研究这些矿石。
具体用什么交易,政事堂提出由帝国科研院和皇家术研院一起确定。
帝国科研院是皇帝直属,皇家术研院更是属于皇室,政事堂只能提建议而不能召询他们。
李毓祯沉思了一会,便让内侍传召帝国科研院的钟院士和皇家术研院的武院士。
她暂时搁下这本奏章,拿起左手边的奏章继续批阅。
便看到一本靖安司递进的奏章,是监察征北军的靖安都尉呈报的燕周情况,包括军中情况和占领区情况。这些征北军帅司都有禀报,靖安司负有暗中监察的责任,以及征北军帅司认为不重要没有禀报的事,靖安都尉也会加以甄别后,进行禀报。
这本奏章里就有一条,大约是征北帅司认为不需要禀报的“小事”——
征北军西路军武骑上将军萧琰与乌古斯汗国星辰殿公主寔楼宸(慕容绝)切磋,萧上将败,重伤。
李毓祯的眸光停在这行字上,深幽,冷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