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仁忠不由得感叹了一句。
女孩参军的时间不超过一个月,一个月击杀20个人,哪怕是现在的巷战烈度里也算是非常惊人的了。
“步枪是昊麒的。”
女孩开口了,声音平静,不带有一丝感情波动:“这把枪原来是他的父亲的,他父亲是帝国的士兵,退役后来兰芳买了一把步枪,作为自己的爱好......我和他以前也经常能摸到这把枪。”
“三个星期前他死了,他干掉了8个人,最后被三个尼德兰人用刺刀贯穿了身体,连着被刺了十几次,但最后他还是用手榴弹把那三个尼德兰人全部带走了。”
张仁忠想要安慰一下女孩,却不知道自己应该说什么好。
以前他见过的场景中,女孩都会哭的梨花带雨,但是现在的场景下,这个女孩讲述这一切却仿佛稀松平常。
她介绍起自己的爱人,说起两个人在学校天天去自习室的情景,说起了吕昊麒追求自己时的各种愚笨。
然后她讲到了战争。
她平静地讲述着吕昊麒参军之后的遭遇,在战争开始后,她很快被组织了起来,加入了战场救护队,负责运送伤员和药品,然后讲述着怎么从一堆尸体当中找到自己的爱人的,描述着手榴弹爆炸之后只剩下三分之二的身躯和几节人体组织碎块。
还有那致死瞪圆的眼睛和胸口的照片。
她把尸体和尸体的零件背了回去,但是现在的情景却连给他爱人安葬都做不到,于是她把吕昊麒脖子上的狗牌取了下来拴在手上,拿走了吕昊麒胸口的那张照片,拎着步枪来到了征兵处。
军装的数量已经不够了,但是她还是领到了一件外套,于是她穿上外套也来到了那间照相馆,让照相馆的老头子给自己拍了张照。洗出来的照片被她修剪之后和吕昊麒那张拼在了一起,看起来就仿佛是结婚证件照一样。
然后,她就站在了这里。
和她的爱人一样,选择了为这个国家慷慨赴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