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六章 左宗棠复陈海防塞防折(1)

百年争战 路人四九 973 字 1个月前

第一百九十六章左宗棠复陈海防塞防及关外剿抚粮运情形折(1)

1875年3月16日,陕甘总督左宗棠观李鸿章筹议海防折,愤恨不平,遂将海防、塞防实在情形及关外应剿应抚、筹粮筹运实在情形披沥疏曰:

窃臣于光绪元年二月十二日,承准军机大臣密寄光绪元年二月初三日钦奉上谕一道,敕臣妥筹密奏。钦此。

敬驿再四,钦仰圣虑精深,无微不至,凡愚臣思念所及未敢率陈者,均已曲蒙慈衷鉴谅,训示周祥。跪聆之余,譬犹蛰虫环户,一闻春霆,乃悠然而有昭苏之意也。

窃维时事之宜筹,谟谋之宜定者,东则海防,西则塞防,二者并重。今之论海防者,以目前不遑专顾西域,且宜严守边界,不必急图进取,请以停撤之饷匀济海防。论塞防者,以俄人狡焉思逞,宜以全力注重西征,西北无虞,东南自固。此皆人臣谋国之忠,不以一己之私见自封者也。

臣之愚昧,何能稍抒末议,上渎宸聪。臣曾驻闽浙,稍知海国情形;及调督陕甘,虽拮据戎马之间,迄少成绩,而关塞征戎局势、地形亦尝留意。既蒙垂询及之,敢不必献其愚,以备圣明采择。

窃维英法美诸国之协以谋我也,其志专在通商取利,非别有奸谋。缘其国用取给于征商,故所历各国以占埠头、征海口为事,而不掠其土地、人民。盖自知得土地则必增屯戍,得人民则必设衙司,将欲取赢,反有所耗,商贾之智故无取也。

惟其志在征商也,故设兵于轮船以护之。遇有占埠头、争口岸之举,必由公司召商集议,公摊兵费,而后举事。自通商定约,埠头、口岸已成,各国久以为利,知败约必妨国用也。商贾计日求赢,知败约必碍生计也,非甚不得已,何敢辄发难端!

自轮船开办,彼挟我傲我者,我亦能之;而我又专心致志,方广求善事利器,益为备之备。谓彼犹狡焉思启,顾而他之,似亦非事理所有。

论者乃欲撤出塞之兵,以益海防之饷银。臣且就海防应筹之饷言之,始事所需,如购造轮船、购造枪炮、购造守具、修建炮台是也;经常之费,如水陆标营练兵、增饷及养船之费是也。闽局造船,渐有头绪,由此推广精进,成船渐多,购船之费可省,雇船之费可改为养船之费,此始事所需与经常所需无待别筹者也。

海防之应筹者,水陆练军最为急务,沿海各口风气刚劲,商渔水手取才非难。陆路则各省就精兵处募补,如粤之广、惠、朝、嘉,闽之兴、泉、永、漳,浙之台、处、宁波,两淮之淮、徐、凤、泗、颍、亳诸处,皆可训练成军,教之招募勇丁,费节而可持久。现在浙江办法,饷不外增,兵有实用。台防议起,浙之开销独少,似非一无可恃者比也。海防应筹者只此也。

论者乃议停撤出关之饷匀作海防,夫使海防之急倍于今日之塞防,陇军之饷裕于今日之海防,犹可言也!

臣军二次凯旋入关,请拨军饷四百万,分六十万两畁陕,余以饷臣部各军。凡军需、军粮、军火、军装、转运、赈抚、津贴、招募一切,均挪移饷项,暂应急需,未尝另立款目。嗣后户部议拨各省关、厘二金解济臣军,而后臣军之军饷乃有八百余万之数。而裁撤冗兵、溃卒有费,抚辑土匪、安插茴民有费,局势日扩,用费日多。

甘肃旧有各军,均照臣军每月发盐菜、发粮食、发寒衣、发转运费、发月满饷。合计入关度陇,每年牵算,所获实饷不满五百万两,而应出之款不下八百余万两。协饷到营,一散即尽;陈欠相因,旋成巨款。

故臣军每年初发满饷两月,继则发一月满饷尚虑不敷。每至冬尽腊初,辄绕帐彷徨,不知所措,随时随事加意撙节。

截至十二年腊月底,欠常年饷已达八百二十余万两,挪空恤银、赏银三十余万两,而各省、各海关积欠臣军之饷则已达三千数百万两矣!

上年春夏之交,仰蒙圣恩,特给库款一百万两。臣次第撤遣马步四十营,续又撤马步千名,省常饷二百余万两。此即指八百二十余万两之积欠饷数而言,非实银也。肃州克复后,筹办采粮、转运,共计付银三百数十万两,粮可供至本年见新。

粮资由凉运甘,由甘运肃,由肃运安西,由安西运哈密,约尚缺实银数十万两。按户部章程虽准许作正当开销,而仍只取给于臣军之饷,计又占去一年应得实银之数。是欲求如常年通融敷衍,苟顾目前,而亦有所不能。况关外粮运愈远愈费,甘肃全局应图渐复旧制,经费又将有增无减也。

溯查沿海五省,同治十一、十二两年每年解到协饷约近三百万两,上年台防事起,福建奏停不解,广东、江苏解款稍减,而浙江则比十一年多解二十九万两,比十二年多解三十七万两,山东亦多解二万五千两。四省总计,所解实银共二百四十余万两。非赖广东、江苏、浙江、山东疆臣公忠之谊,则出关粮运巨款欲停不可,欲垫不能,又不知计将安出也。

论者拟停撤出关兵饷,无论乌鲁木齐未复,无撤兵之理;即乌鲁木齐已复,定议划地而守,以征兵作戎兵为固圉计,而乘障防秋,星罗棋布,地可缩而兵不能减,兵既增而饷不能缺,非合东南财赋弥补西北之不足,何以重边镇而严内外之防?是塞防可以因时制宜,而兵饷仍难遽言裁减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