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历了一场“升旗洗礼”的阿强,迫切的想要完成工作,返回港岛。
多年来,阿强接触到的所有跟内地有关的信息,都是偏执的,妖魔化的,
这会儿他看周围的人,总觉得都是传说中那种疯狂的红色信徒。
所以在整个升国旗的过程中,阿强都是装作哑巴,生怕让别人发现他是“XX主义的走狗”,然后就红着眼睛潮水一般覆盖过来,他这小胳膊小腿儿的可抵挡不住。
但是怕什么来什么,等大家看完升国旗,邹志国要带着阿强去吃早餐的时候,周围的人却全都看向了阿强,那集体注目的眼神,可把阿强给吓坏了。
阿强当年也是在铜锣湾挥舞过西瓜刀的好汉,这会儿却拉住了邹志国的胳膊,跟幼儿园小朋友依偎老师一般可怜。
他真的不明白,都是黑头发黄皮肤,自己一句话都没说,两眼也没有乱看,怎么就被人给“发现”了呢?
正当阿强惶惶不安的时候,旁边一位头发都白了的老年人问邹志国:“这是一位外宾吗?扶桑人?还是高丽人?”
闷性子的邹志国道:“他不是外宾,他是港岛来的同胞,大家不要这样看他,会把他吓坏的。”
“.”
“哈哈哈哈哈~”
广场上先是为之一静,然后哄然大笑。
“是港岛来的同胞啊!那他害怕什么?”
“就是啊!都是一家人,不要害怕。”
“.”
刚开始说话的那个老大爷拍了拍阿强的肩膀,道:“看你们拿着行李,是刚下火车还没吃饭吧?我知道有一家很好的早餐铺子,走走走,我带你们去。”
“不用,我们自己就可以。”
“什么不用?都到自己家了怎么能不请一顿饭呢?走走走。”
老大爷伸手就提了阿强的行李,头前开路。
阿强就这样云里雾里的,被人拉着离开了升旗广场。
他这时候才小心的问邹志国:“他们怎么认出我不一样的?”
邹志国闷闷的道:“因为你的穿戴跟别人不一样。”
“.”
阿强一愣,才注意到自己身上的时尚运动装,脚上的新款耐克,跟周围的环境格格不入。
自从裴文聪发达之后,阿强的生活品质就直线上升,他一个光棍儿,三千港币一个月花不完,根本花不完,浑身上下自然全是时尚名牌。
天黑的时候没事,这会儿天已经亮了,在人群中就显得非常扎眼。
“那他们为什么又突然间这么热情?”
阿强感触最深的,就是周围人对他的态度变化。
刚开始大家看他的时候,好似是在看“怪物”,但后面哄堂大笑之后,突然间就不一样了,那种发自内心的热情,他从来没有感受过。
邹志国还是闷闷的道:“因为伱不是外宾,是同胞,是自己人。”
“自己人?”
阿强有些疑虑,他不确定自己是不是“自己人”,但是想想当初混街面的时候,如果有老大要“罩”你,你要是不识抬举,呵呵呵。
【算了,反正港英又没把我当自己人。】
进了早餐铺子,老头儿高亢的声音就响了起来。
“这是港岛来的同胞,刚下了火车就去广场看升旗,还没吃饭.”
“.”
“来来来,来我这边坐。”
“爷们儿想吃点儿什么?我请客!”
“你先尝尝我这个,刚出锅热乎的.”
阿强再次经历了那种短暂的宁静,然后就遭受了“史诗级”的热情对待。
最好的座位被让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