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唉,只希望下辈子投个好胎吧…”
生活苦,婚姻也苦。
美貌生在穷人家更需要智慧。
不要再歌颂苦难了,不爱自己就是大罪!
(原事件)山西曾有配冥婚的习俗。
在过去,山西的一些地区存在这种封建迷信的习俗。
一方面,人们受传统观念影响,认为未婚而逝的人在地下会孤单,需要为其寻找配偶合葬,以让逝者安息、灵魂得到慰藉。
另一方面,这也与当地一些家族观念、宗法制度有关,未婚去世的人难以进入祖坟,通过冥婚的形式可以让他们在某种意义上获得“资格”。
不过,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这种封建陋习已逐渐被摒弃。
但在个别较为偏远、思想相对落后的地区,可能仍有极个别类似现象的残留。
并且,配冥婚还曾衍生出一些违法犯罪行为,比如盗窃尸体、买卖尸体等。
现代社会是倡导科学、文明的,这种违背人伦道德和法律的行为是不被允许和接受的。
坚决抵制陋习!冥婚这种习俗!
冥婚起源很早,至少在先秦时代就已流传开来,当时已经有了关于冥婚的相关记载。
不过由于年代久远,这一时期的冥婚具体形式和规模等信息相对较少,但可以确定这种习俗已经存在于社会当中。
在儒学盛行的秦汉时期,冥婚记载较少,正史中也缺乏相关明确记载。
不过仍有一些事例留存,如汉朝的《汉故相小史夏堪碑》中提到夏堪天政而娶妻谢氏并且合葬。
洛阳市李屯出土的东汉时期墓中,有陶器瓶底刻的镇墓文为早夭的许苏阿铜和刑宪女做冥婚合葬。
这表明冥婚的风气和思想在秦汉时期虽不主流,但并未断绝。
魏晋南北朝时期,这一时期冥婚在民间仍有流行。
例如东汉末年,曹操疼爱的儿子曹冲夭折,曹操先是想与司空掾邴原结为亲家。
让邴原的女儿与曹冲冥婚,被邴原婉言拒绝后,曹操又聘请甄氏亡女与曹冲合葬。
这显示出冥婚在当时虽受到儒家学说的批判,被认为是违背礼法的行为,但仍然在民间有一定的市场,且一些贵族阶层也会参与其中。
唐朝更是冥婚习俗发展的一个高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