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过去!什么都不要管,直接杀过去,无论前面有什么,无论死伤多少族人,都不要管!”
窦宾的一番话,让窦速侯简直就是醍醐灌顶,只见他咬咬牙:
“大人,孩儿请命亲自带人冲阵!”
窦宾看了一眼儿子,却是出乎意料地摇了摇头:
“不用,你让人带着族里最好的勇士去就可以了。”
他们父子是要去长安享福的,没有必要在最后关头如此拼命。
反正他也没打算让自己两个儿子学秃发阗立刘浑那些人,要在大汉军中立足——他们不是那个料。
族人也同样可以代表他们父子向大汉表忠心,不是么?
他甚至怀疑,自己身后那位将军,是打算看看自己能承受伤亡多少族人。
窦速侯点头,表示自己明白了,一夹马腹,向着前方跑去。
——
“冲过去,全部冲过去,对面的乌丸人就是大鲜卑的狗!举起你们武器,去打断那些狗的脊梁骨!”
窦宾的命令以最快的速度在凯归部的部众之间传开来,所有人渐渐地开始躁动起来。
然后,一直等不到窦宾回话的乌丸王库贤,正等得有些不耐烦,他就看到对面没鹿回部的部众不断地聚拢。
他立刻警觉地下令自己这边的人做好准备。
接着,没鹿回部的骑兵开始小踏步跑动。
看到这个阵仗,乌丸王库贤哪里还不知道窦宾想要做什么。
他不禁又惊又怒,骂出声来:“窦宾,你这个吃腐肉的秃鹰!”
“准备!准备!没鹿回部的人要冲过来了,杀掉他们,给他们一个教训!”
自从檀石槐死后,鲜卑人分裂,再没了统一的领导。
除了像轲比能等极少数人所领导的大部落,草原上的大多数部落,都是在向着原始社会不断退化。
部落越小,退化得越快。
而部落之间的冲突,也越发地朝着原始而混乱的方向发展。
一拥而上,胡打乱打,多半是谁的战马多,谁的勇士多,谁更拼命,谁就能赢。
这也是为什么轲比能靠着吸收了逃到塞外的汉民,搞出一套旗鼓号令部众进退,就能从小种鲜卑,变成仅次于檀石槐的大首领,在草原上称王称霸的原因。
正是因为草原上的部落冲突,这么多年来越来越像村头械斗。
所以乌丸王库贤一看到没鹿回部这动静,立刻就知道了窦宾的主意:
对方这是想仗着人多势众,一股脑冲过来打自己个措手不及。
才熬到冬末的马匹很瘦弱,就算是催着跑动起来,一时间也是没有办法立刻提速。
更别说身上裹着破烂羊皮的鹿回部部众,骑在马上,本来就一直缩着脖子。
在这种仍然冷峭的天气里,这一跑动起来,脸上只觉得犹如刀割一般。
他们可不像汉军那样,有油脂涂脸。
在食物紧缺的时候,每一滴油脂都是珍贵的。
若非窦宾大人的号令,谁会在这种情况下骑马冲杀?
不说汉军,就是在义从胡骑眼里,这些举着简陋兵器,没有章法,乱哄哄冲上去的没鹿回部部从,与小儿游戏没有什么两样。
相比之下,乌丸王库贤那边虽说人少,但应对却是好得多。
“不要乱,听从大王的号令!”
“那里,那个方向,从那里冲过去!”
作为外族,乌丸王库贤却能成为拓跋力微的亲信,自有过人之处——至少比起那些只会村头械斗的原始部落来说,要强得上不少。
瞅准了没鹿回部冲过来的散漫阵线中的薄弱之处,库贤让人冲了过去。
很快,双方猛地撞击到一起。
积雪飞扬,然后越来越多的血色夹杂其中。
“没甚意思!”
无所事事,躲在某个战场边缘观战的赵广,举着个望远镜,看着没鹿回部和乌丸人闹哄哄地混战到一起,不禁咂了一下嘴:
“无趣,无趣得很!”
在他眼里,无论是没鹿回部还是乌丸,都没有一点章法。
“窦宾似乎着急一些,大概是想向将军表忠心,一开始就让这么多人冲上去,反而是乱了自家阵脚,让人寻到了破绽。”
陪同赵广身边的秃发阗立,同样是举着个望远镜,“草原上的胡人嘛,多半如此,哪懂得什么阵法?更别说兵法。”
这些年一直率领人马定时在草原上游荡扫荡,秃发阗立自然要比赵广更了解草原上的情况。
“不过按理来说,凯归部这么大个部落,窦宾就算再愚昧,也不当像现在这般,一开始就犯这么大个错误。”
前没鹿回部有十来万人,上马控弦之士怎么也能拉出个三四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