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吉米左右为难,他等着耳机里导演组的画面,要上去给关于休息室的话题圆两句吗?
但当前观众刚听完《波西米亚狂想曲》,情绪异常的激动,议论声很大,七八年的主持生涯告诉他,别强行打断观众情绪,只有拿着枪的黑人喜欢这样做。
“十分钟之内,我要知道这个叫做Qinjiang的华夏歌手还有什么代表作。”
“本来我为了无敌的杰夫而来,没想到有这种惊喜。”
“我刚才经历了什么?我冷静的形容一下,我大脑被硬塞了好多东西,现在只记得妈妈咪呀!”
“比你好一点,我还记得伽利略。”
“这是什么摇滚?歌剧摇滚?还是华丽摇滚?”
“他太酷了,我向上帝发誓,他是我见过最酷的华夏人。”
……
待观众稍微安静了些许,吉米才上台,他干咳两声,“先生们女士们,华夏的秦给我们贡献了神奇的表演,一首非常独特的歌曲。”
“如果喜欢这个舞台,记得秦的舞台序列是5号。”吉米按照惯例,来了这么一句。
耳机里传来导演的吩咐,别解释休息室的事,吉米就按照流程走,请出下一位歌手——打字机老爹。
打字机老爹的艺名来自美利坚对汤普森冲锋枪的别称——芝加哥打字机,取这个名字也是想展现自己快嘴的优势。
第六场表演不能用差强人意来形容,只能说让人大失所望,打字机老爹没发挥出本来的实力,观众也仍旧沉浸于波西米亚狂想之中,舞台的中下水平,是由歌手和观众一起缔造的。
另一边,秦疆从演播厅走出,遇到外面等候的磊磊和文文两人。
文文立刻递过去一瓶冰啤酒,自家唱完歌的艺人就爱喝点啤酒润润喉咙,虽然这非常反科学,但挡不住这是秦疆的个人爱好。
咕咚咕咚,喝两口,秦疆感叹,“辛苦之后有一罐冰啤酒,真是享受。”
“哥,第一次在美利坚舞台演唱有什么感觉?”磊磊好奇地问。
“没什么感觉,”秦疆说,“就是这件演出服不舒服,有点刺挠,下次别弄什么华丽摇滚了。”
“?”磊磊试探性地说,“哥,这不是你说的?为了一鸣惊人,所以要用演出服给观众带来更好的体验。”
“没错,穿这身衣服是为了给观众好体验,但我穿着不舒服,所以以我的体验为准。”秦疆回答的干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