舐血夜魔2

印第安纳州,崔维斯镇。

众人皆知的好邻居史密斯夫妇家新来了一个未成年留学生。

未成年,需要监护人,寄宿,公式成立。

虽然印第安纳州没有纽约、加州、德州那么出名,但这里的学校也有着悠久的历史,关键是生活成本低,非常适合手头紧的人。

因为留学生太过可爱,大家一致忽视了手头紧干嘛还要出国留学的问题。

可惜史密斯夫妇的儿子伊森刚买了辆二手车,大家找不到机会接送苏珊。

系统:收着点你的能力。

苏山:我每天抱着猫出门,所以邀请我上门做客的肯定不是梦游鬼。

克希拉:我每天都睁着眼睛睡觉,看谁敢抢我的主人。

既然梦游鬼母子还没转学过来,是不是说明他们还在加州?

保险起见,大家每个州的新闻都关注了。不怕报,就怕不报。

虽然剧本只提到了两个地名,但梦游鬼母子不太可能在一个有猫的地方停留太久,因为虐杀很多猫咪必然引来媒体注意。

不是说虐杀猫咪的人一定会成为连环杀手,也不是说连环杀手一定会虐杀猫咪,二者之间并没有必然的联系,关键是虐杀动物这个行为本身。

当你知道一个人会虐杀比自己弱小的动物,你还会觉得那个人可信吗,他真的不会哪天情绪失控导致虐杀行为升级吗?

正常人都不想和这样的人做邻居吧。

所以梦游鬼母子必须离开。

剧本里的警察只知道母子俩最后一次被人看到的时间,没有深究,换成BAU的人,应该会考虑一下他们和干尸案有无关联。

不管怎样,他们换了名字,换了车牌(也可能是用自己的能力改的),在另一个地方重新开始。

但他们很快就要补充新的食物,这意味着当地会出现新的受害者——如果尸体没被发现,也可能被称为失踪者。

而在小地方发生意外,尤其是那种人与人基本都认识的小镇,外来者嫌疑最大。

换成大城市,可能尸体发臭了才会有人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