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最容易讨厌和自己相似的人。
尤其是明明大家都是个穷屌丝,他需要给富二代们跑腿赚零花钱,顾为经却能在学校里过的云淡风轻的样子。
前年五月份玫瑰情人节的联谊舞会上,这种讨厌到达了巅峰,甚至转变成了恨意。
那是他们这些学生,人生第一次以高年级组的学生身份,参加联谊舞会,大家都很激动。
当时想要竞选舞会皇后的拉拉队队长,准备在舞会穿着皮质紧身衣,唱一首泰勒·斯威夫特的《LoveStory》。
蔻蔻一直是苗昂温心目中,缱倦性感的缠绵尤物之典范。
尤其是她穿上舞裙时的样子,
紧绷着的胸衣,勾勒的她丰满的胸脯高高的耸起。
下身那条仅刚刚到大腿根部的皮裙,根本无法遮挡她两条被舞蹈底子锤炼出来的玉腿的美好曲线。
歌舞扭动之余,亮晶晶的汗水紧贴在她裸露的肉色肩膀上,火辣到爆炸,身材好的不像是一个高中少女。
苗昂温每次春梦的对象,都是这位面容可爱妩媚的校园女神。
他甚至做梦都想变成那串和耳环配套的小骷髅式的项链,好深埋紧贴在蔻蔻峰峦起浮的胸口。
学校的联谊舞会允许穿校服或者舞会礼服。
家境优渥的同学们,从来都很注重着装。
富裕阶层的男生女生们在衣服上暗暗较劲,像是开屏的孔雀。
你穿巴黎世家,我就穿Armani,打Gucci的领带。你穿阿玛尼,我就穿裁缝的手工定制礼服。
谁要是穿校服来学校,几乎就像是把“我是个穷屌丝”这行字纹到了脸上。
像是山鸡混进了孔雀的队伍中。
为了在校园舞会上不显得寒酸,苗昂温每天讨好巴结着学校里的富哥,替人家写作业,冒着被开除的风险考试作弊,攒了一年钱。
还从辛苦给别人当司机的老爸那里,要了三百美元,这是他们家一个月的收入。
这才从西河区的奢侈品店里,租了一套高级舞会正装,人生第一次扬眉吐气,不觉得低同学一头的来到舞会。
苗昂温为了这场舞会整整准备了一年时间,然顾为经在宴会入场时把这一切搅黄,就用了三分钟。
顾为经那天像往常一样,穿着校服就来了。
以往苗昂温也只能穿校服,不过今天他不一样了!
他身上穿着高级礼服,就像是那些富裕阶层的孩子一样,是个真正的“人上人”!
苗昂温特地跑到顾为经面前,炫耀着他有着宝石袖钉的高级礼服,好像在证明自己,已经把对方踩在了脚下。
他期待顾为经脸上流露出嫉妒和向往的表情。
结果对方依然是那副云淡风轻的样子,点点头轻声说了句,挺漂亮的,这样好的衣服,我可买不起。
“你穿成这样就挺好的,我觉得很精神!”
苗昂温原本还想要说些炫耀性的嘲笑,就被珊德努小姐打断了。
那个挽着顾为经的胳膊,穿着蓝色连衣裙,带着真丝手套的漂亮姑娘只是随便打量了苗昂温一下,就安慰自己的男朋友说道。
“你千万别学他这样虚荣的样子,猪鼻子插大葱。家境富裕一点的穿高级礼服,喜欢炫耀些没什么的,反正都不是自己挣的钱。家里穷不可怕,可穷的叮当响,还要靠着不知怎么来的礼服装的人五人六的炫耀,就是Allbarkandnobite(谚语,乱狗叫,引申译为装逼)。”
珊德努小姐转头,对着顾为经笑笑,然后说:“别羡慕,等将来挣钱了你再买好衣服穿给我看。你现在就穿校服很好,我喜欢……你想跳舞嘛,如果不跳的话,我给你做了小蛋糕。”
女孩说话的声音并不小,在舞会入场的通道内,甚至引起了一阵阵的哄笑声。
这些笑声有些是针对苗昂温的,有些不是。
但不管是与不是,落在他的耳朵里,都带着无比的嘲弄和讽刺。
他为这场舞会付出了整整一年的努力,却瞬间被这些笑声将身上的漂亮礼服所剥去,还贴身了爱慕虚荣的标签。
“乱狗叫……”
“珊德努小姐形容的真准,真是鼻子插大葱。你看这家伙,连舞会礼服的第三粒扣子是不应该系上的,这么简单的规矩都不知道,确实是乡巴佬。搞不好衣服都是租来的。”
“什么搞不好,分明就是肯定租过来装逼的嘛。他叫苗昂温,你知道他老爸是干嘛的吗?给人家开车的司机。”
“司机的儿子……呵,这种人也能混进德威来……咱们学校的招生政策也真是的……”
苗昂温走到哪里,耳边都能听到这样的议论声。
这些若有若无的嘲笑声,像是一把冰锥刺进他的心中,扎的他浑身冰凉。
他怎么能不恨顾为经!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