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死不休的死战。
而就算赢了,也还有下一次,这次的胜利会积累更多的仇怨和复仇者,下次还能赢吗?很难说,而就算赢了。下下次,下下次了?
艾希的历史就是明镜,没有永远的主宰种族,没有种族能够获得每一次圣战的胜利,这是不幸和仇恨的连环。
杀光其他种族就行了?
别傻了,就算杀光其他种族,还有肤色和民族的差异,;就算清理掉其他肤色民族的人,还有地域口音的差别,就算清掉所有的分歧和不同,生产一模一样的人造人,只要有利益分歧,只要有值得争夺的东西,甚至只是每天多喝一口水,他们可以用编号的尾号来区分敌我,一样拼个你死我活。
这就是人性,或者自然生物谋求自身发展的本能,所导致的必然结果。
两位女神的所做作为,只是在这个基础上,再推了一把。
人如此,动物也如此,大家都想活下去,资源又不多,那么,找个理由划分敌我,干掉一部分,自己能分到的就自然多了。
我很讨厌这样的世界,这让我觉得自己也只是一只生活在丛林中的,赤裸裸的原始野生动物。
“不管做什么,都不能改变这个世界吗?该死,该死,该死,该死…….”
或许,就是这份逻辑矛盾和绝望,让当年的我陷入了疯狂。
最终,我在地下世界寻觅到律法之力,这是我给自己找到的答案。
“人是本能是靠不住的,既然道德无法约束,就让律法来,我们划下一条条规则,如果人人都能遵守的话,或许就能消除这份永恒的斗争。”
其实,我的行为,和华夏最初的法家一般无二,正是春秋战国的乱世,才让法家的大贤们开始寻求“不期修古,不法常可”的救世之道。
每个时代的法律都是不一样的,那是因为时代需要的法律不一样。
“就是因为道德和自我约束不管用了,我们才需要自我束缚的绳索。”
法律并没有多多么神圣,他只是一些人为制造的绳子和锁链,束缚人“好利恶害”、“就利避害”的本性,了不起高明者再加上“糖果”的诱.惑,让守法者获得一点优待。
这是一种可能,一种缥缈的可能,却有一份近乎不可能被攻破的难关。
这个有神明存在的世界,要让所有人都被这锁链束缚,就必须有超越神祗的公平审判者。
若那些神明能够随随便便开绿灯,那这份束缚,不仅会变得毫无意义,还会变成暴政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