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伯娘她好些了吗?医生有没有说,什么时候能出院?”
陆阳问来找他请假的陆有仁道。
距离上一回陆家和郭家的亲家母互掐,在派出所调解室里公然泼妇骂街,互扯头发,被批评教育24小时。
又过去了个把来星期。
这个把来星期,陆阳的这位大伯娘,从派出所出来以后,就住进了医院,而且直到现在都还没个准信,能不能出院。
当然,这不是被打的,就派出所里面跟亲家母互掐的那点伤,连皮都没破,也就掉了几把头发而已。
真正的伤,是心伤,是心寒,当娘的为了儿子出头,在前面冲锋陷阵,甚至还在挨打,儿子却不仅不帮忙,还在后面看戏。
完了,不仅不感激,还嫌她多事。
你说气不气?
关键是第二天,当两个互掐后,一晚上没睡,像斗鸡一样睁着一双猩红的眼珠子的亲家母,从派出所里面被放出来以后。
被一个消息给双双打懵了。
首先,已经离婚的陆有礼,郭阿珍这小两口,居然复婚了。
时间好巧,就是昨天下午。
也就是说,昨天上午刚在派出所调解室里面调解完,亲眼目睹自己的母亲和对方母亲大打出手,双方辱骂,抓脸,薅头发,喜提24小时拘留后。
嘿,小两口居然就想通了。
出了派出所左转,直接去民政局,把婚给复了。
不对,这不皆大欢喜吗?
好消息啊。
若这小两口不离婚了,那这丢失的2万多块钱,岂不就不用再争执到底归哪一方,由哪一方来签这个字,领这个钱?
反正是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嘛。
有道理。
确实很有道理。
陆阳他这个大伯娘,还有陆有礼的那个老丈母娘。
她们起初也是这么想的。
哪怕是昨天刚互掐完,头皮现在都还疼,脸上也火辣辣,那都是对方给抓的血印子,但当得知儿女已经复婚,她们在经历起初的心有不快,还有埋怨以后,很快又接受了现实,互相间居然还挺礼貌的打起了招呼,毕竟这婚既然不离了,少不了以后双方还要互相串门子,走亲戚。
可不得把这破破烂烂的关系,给稍稍再缝补一下?
再说了,她们很可能还要生活在一个屋檐下。
为什么?
当然是跟着儿女享清福啊!
陆有礼他娘这边,虽然有五个儿子,两个闺女,但大儿子陆有礼是个闷葫芦,白天加上要管在厂子里的一摊子事,整天都不在家里,而大儿媳妇之前刚嫁进来那几年,没少在她恶婆婆的手上吃苦头,现在当家了,做主了,而她这个婆婆丧夫了以后,反倒成了寄人篱下的一方。
总之就是跟着这个大儿子,大儿媳妇住,她浑身都不自在,哪哪都不舒服。
如果有选择,她宁愿住在老宅。
再来说说陆有义这个二儿子。
十几二十岁的时候有一把子力气,又能挣钱,也能扛事,不管是她这个当娘的,还是已经死掉的丈夫,都对这个个子高高大大的儿子满意至极。
但那是以前,可自从这个儿子因为替村子里的人出头,跟隔壁村争水把腿给弄瘸了以后,挣钱挣钱不行,媳妇媳妇说不上,还脾气越发一天天的古怪。
他们这做父母的,也就难免,又开始嫌弃起来。
久而久之……
现在让她跟老三住,她也不愿意。
跳过老五。
直接说老六,老六小时候也是个乖巧懂事的孩子,仅次于老五,也挺能讨他们这做父母的欢心,小时候也没少受到偏爱。
可因为跟老五年纪相仿,就只差了一岁多点,双方那是经常没事就搞一架,小时候还好,做父母的即使偏帮另一方,小孩子嘛,也不敢有什么怨言,但是长大了就不一样了。
上上回因为老五偷钱的事情,老六就已经对她这个母亲没能守好他存在她这里的老婆本,加上钱丢失以后,她又偏帮老五,想要把这么严重的事情给轻拿轻放,让老六已经对她这个做母亲的心生埋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