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一早,林立钟就出门了,去了之前听顾明城说过的黑市,这次就比较幸运了,她买到了好好些东西,其中最让她满意的就是那一坛子好酒了,这个味道,林爷爷准喜欢,等自己下次回家探亲的时候,就给他带回去。
北平这边啥都好,就是一点不好,想找个没人且僻静的地方不容易。
林立钟骑着自行车,按着之前的记忆,三转两转的,就跑到了她第一次挖宝箱的地方。
上次挖完那九个大缸,这地上就留下了九个大坑,好在这边没人过来,等过上一个月,这边的野草长起来就好了。
四处打量了一下,确定没人,林立钟才把自己买的东西通通放到了空间里。
放完东西之后,林立钟迅速回到了主城区那边,继续逛百货大楼去了,她都想好了,好不容易来一次北平,一定要不把自己空间里那些快过期的票清一清,也别管他啥粮票还是别的了,能花就花,没有的,她还跟前天的胡大姐换了一些。
这边林立钟刚从百货大楼里出来,后面就被人给盯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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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也是走到半路才发现的,一开始那人跟在后面,林立钟也没当回事儿,只以为是顺路,可是这路都顺了四个路口了,再顺下去可就要到她住的招待所了,这也太奇怪了。
林立钟停下之后,看了一眼后面那人,那人也停了下来,低头装做看车胎的充气情况,躲避她的视线,趁着这个空当,她迅速骑车溜了,而且故意往旁边的胡同里拐了进去,趁着没人把车子和东西都收进了空间,
林立钟找了个隐蔽的位置藏好,不到两分钟,那人就到了。
“呸,还挺机灵的,”那人没看到林立钟的身影就知道自己是被发现了,四处找了一会儿,确定没找到,这才放弃。
这会儿的功夫,后面又来了一辆自行车,到了这人跟前就停下来了。
“怎么样四哥?人跟丢了?”这人戴着一顶帽子,就是很普通的那种,身上的衣服也看不出出处,不过林立钟确定,自己应该是见过他,至于在哪里,还真是一时没想起来。
“哼,被她发现了,这小丫头跑的还挺快,就这么一眨眼的功夫,人就不见了。”被喊四哥的人只觉得有些晦气,“对了,你跟了这些天有没有啥发现?”
“有啊,这娘们挺有钱的,光是这百货大楼,都去了七八趟了,每次出来都是大包小包的,专挑那贵的买,就跟不要钱似的。”
“啧,槐子真是个废物,三个人都对付不了一个小娘们,要是他们上次成了,咱们用的着这么跟着嘛,呸。”
“四哥, 阳子不是说了嘛,这娘们儿力气大的很,槐子和小鱼儿都被那娘们给打蒙了,你想想,槐子哥可是咱们这一片儿出了名的大力士,但还是交代了,对方这力气可不是吹的,蹬车子自然是不费劲儿了,跟丢了就算了,反正跑的了和尚跑不了庙,我上次跟踪她已经发现她住的地方了,这人是外来的,不是咱们本地的,就住在金水街那边的招待所里。”
“不是本地的好啊,咱们抢了也不怕招惹上啥麻烦。”被喊四哥的人拍了拍对面那人的肩膀,“你小子行啊,这跟人的功夫可以啊,回头多跟哥说说,我这才跟上就给人发现了。”
“成,放心吧四哥,那咱先回去。”
“嗯,走吧,下午还是换你跟着吧,”
“哎,好,放心,四哥,交给我就是了。”
两人说着就推着自行车出了胡同,林立钟站在原地没动,她也不知道这两人到底走没走,还是先等等吧。
嗯,这两人还是挺谨慎的,不到三分钟,俩就回来了,看到没人也没失望。
又过了十分钟,两人继续回来看了一眼,还是没发现有人。
“哎,真是奇了怪了,这边的胡同我知道,前面是个死胡同啊,你说这娘们是怎么出去的啊?”四哥虽然跟人不行,但是他是个地图通,这附近的大大小小的胡同他可是门儿清。
这也怪林立钟选的不是地方,偏偏这里面是个死胡同,不过好在杂物挺多的,藏个把人还是挺容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