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兵破坏,自然免不了掺杂其他因素,然而府户世执兵役没有机会升迁,恐怕是北镇将卒离心的主因。
不过府户世执兵役,为的要使镇兵土着,当日北方各镇,地广人稀,北人只能南徙,便不得不简选亲戚,配以高门子弟,作一种劝奖。
有时还征发中原士族豪强子弟作镇,自然也希望他们成为土着百姓。
作镇可说是变相的屯田,但比屯田为有组织,或防或移,也比较活动。
诞生镇兵制度破坏,便改置州县。
州县理民,在战乱时期军事调度诸多不便,于是府兵制度诞生。
至于西魏府兵制度,正是救镇制度之穷,二者都是精选有才力者为之不完全是代服役的制度,府兵和镇兵相比大有不同。
最初置府的特点有二:
一是军队游移征讨,设置坊府,实非地着。
二是军府的垦田籍账,不与民同。
这和镇兵最初的移防作镇的方式,比较相近。
府兵制度起源甚早,最初的性质,和“坊”“镇”相近。
因为北魏六镇起义的结果,所以渐渐演成籍民为兵的府兵制。
府兵根本要义是地着,仍和镇的制度相同,不过兵的来源不同而已。
府兵具有中央禁卫军的性质,番上宿卫的府兵“十五日上,则门栏陛戟,警昼巡夜;十五日下,则教旗习战。无他赋役”。
随着中央集权制的加强,北周武帝建德二、三年间(573~574)改府兵军士为“侍官”,意思是侍卫皇帝,表明府兵是皇帝的亲军,不隶属国。
同时,朝廷又广募汉民入伍,免其服役。
一人充当府兵,全家即编入军籍,不属州县。
军人及其家属居城者置军坊,居乡者为乡团,置坊主、团主以领之。
这种军民异籍的制度直到隋代才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