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对!”
吴代兴步步紧逼,“被告是在拖延时间,意图颠倒黑白,非法侵占我当事人财产,恳请审判官大人批准结案陈词。”
但反对无效。
审判官依据相关条例,准了休庭半小时。
吴代兴想要抗议,经验告诉他不能往后拖,容易起变数。
真要有关键性的证人和证物,这场官司可就难打了。
江永福却摁住了吴代兴,说:“半小时就半小时,我等的起。”
“江先生,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没事,她们母女拿不出证物,更找不到证人。”
指腹为婚已经是快四十年前的事,温家人不可能把证物保存这么久。
当年那位见证人,也在很多年前就举家搬迁,离开了麓城,说不定早就埋黄土里面了。
所以他江永福才把握打这场官司。
“吴律师。”
江永福翘起二郎腿说:“一日夫妻百日恩,我也是个男人,不能让人在背后戳我的脊梁骨,说我为了钱,不给老婆孩子留情面。”
又说:“这场官司我们赢定了,就给她们母女半小时,让她们母女输得彻彻底底,明明白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