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快案子到了调解得环节。
在调解室,上官宏飞如愿看见了对方得律师,如他预料得一样是张晨。
上官宏飞率先开口,“工人是上下班期间发生得事故,那么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可以认定为工伤。”
张晨撇嘴一笑:“那么你有什么证据,能证明这个工人是上下班期间受伤的呢?”
“贵公司的上下班时间都有明确的规定时间,早上8点到中午11点半,下午13点到17点半。事情发生的时候,是17点45,很明显就是回家途中。”
“哦,确实这时我们公司的上下班规定时间,但是我请问原告律师,上下班途中指的是俩点一线,你有没有证据证明但是工人行驶的路线是回家。万一,他是约了其他人出去呢。”
“你这是诡辩。”
“我是不是诡辩,原告心里清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判罚标准之一就是合理路线,受伤必须是在从工作场所至住所的合理路线上。”
很明显上官宏飞第一个回合输给了张晨,他的委托人只能是撤诉。
在离开的时候,上官宏飞靠近张晨说到:“你变了,你不再是之前那个张晨了。之前的那个张晨学法律是为了公平和正义。”
张晨轻蔑的一笑,说到:“去tm的公平和正义,法律讲究的是事实和证据。没有证据,公平和正义有什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