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贵族的没落

而无独有偶,排名第6位的圣奥尔本斯公爵,其家族同样也是被税收整得没落了。

他们就没有像德文希尔公爵家族一样,能够花费24年,赚到祖传家产的80%,保住家族产业。

连公爵家族都是如此,何况是其他的贵族呢……

假如去看一下那些至今经济条件还不错的贵族家族所经营的产业的话,依然还是地产、农业和旅游这些同土地相关的产业是最多的。

就比如在24个公爵家族中算是豪富的威斯敏斯特公爵家族,就是主要经营地产的,这个家族此时拥有的财富高达几十亿英镑,位列英伦富豪的前15位……

之所以他们家族如此有钱,除了早早的将家族资产注入信托基金,从而逃避了高额的遗产税之外,主要还是因为拥有伦敦大量的地皮——整个伦敦超过四分之一的土地,都是属于威斯敏斯特公爵家族。

依靠这些地皮,通过房地产,他们获得了大量的财富,也能够借此去收购其他落魄贵族家族的土地,并且在包括美利坚、澳大利亚和加拿大都购置了许多房产。

至于说此时的德文希尔公爵家族,就非常典型了,他们的家族信托基金所持有的产业,除了包括查茨沃斯庄园在内,分布于苏格兰、爱尔兰以及苏格兰的三处城堡庄园之外,其余的产业,涉及农业、旅游、酒店以及赛马等,可以说除了农业的那些产业,都是当初巴伦的祖父,为了增加收入,赚到那700万英镑的遗产税而拓展的。

除经济状况大不如前外,政治权力的削弱也是英伦贵族衰落的一大表现。

英伦议会分为上下两院,上议院由贵族成员组成,因此又称为贵族院。

起初,上议院对下议院通过的法案具有否决权,上下两院经常出现分庭抗礼的情况。

那个时候,上议院还是比较有权力的。

在1911年《议会法》获得通过后,上下两院的关系发生了变化。

根据1911年的《议会法》,凡经下议院通过的财政议案,在送交上议院审议满一个月后,无论是否得到上议院批准,只要国王签署即成为法律。

所有其他社会议案,如果两年内下议院连续三次通过,即使三次均被上议院否决,也可直呈国王批准而成为法律。

到了,1949年,工党政府又制定了新的《议会法》,将上议院“延搁否决权”的期限由两年减为一年。

经过这些改革,上议院已基本成为没有实权的机构,英伦贵族已经不能通过立法程序行使政治权力。

尽管英伦上议院的官方网站上还明确地写着“贵族成员们在监督政府的决定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但由于上议院已无实际权力可言,去和不去一个样,60%以上的贵族很少出席会议,每年能够出席一半会议的贵族成员仅有六分之一。

经常出席者中又有一些贵族成员并非出于“监督政府决定”的目的,只不过是为了领取几十英镑的饮食和交通补贴。

而在1999年的时候,现任首相布涞尓更是大刀阔斧,直接裁除了超过600名上议院成员,仅留下了92名成员,可以说将上议院有名无实的本质直接揭露了出来。

更具讽刺意味的是,对于布涞尓的这个精简上议院的改革,竟然没有获得太大的阻力,甚至有许多贵族还支持这个决定……

实在是比较有实力的贵族根本就看不上上议院这么个“养老院”了,而对于一些成员来说,其人员的裁撤,最大的影响只不过是偶尔去参会的几十英镑补贴没了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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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