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珩笑道:“先认百儿八十个字,再写也不迟,没有一口气吃成胖子的。”
晴雯轻声道:“公子……我想写我自己的名字,公子早上给我写的……那两个字。”
贾珩闻言,默然了片刻,温声道:“好吧。”
说着,拿了一个毛笔,递给晴雯,说道:“要学字,首先要学持笔。”
见晴雯伸出左手来接,看着那只指甲涂了凤仙花汁的素手,失笑了下,说道:“初学蒙童,往往都喜左手书写,虽我也觉得便宜,但世人多用右手……还是用右手为好。”
晴雯撇了撇嘴,将另外一只手伸出。
贾珩先示范了下,讲解持笔要领,并说为何这样持笔,是否得力,然后让晴雯来持笔。
但学过书法的都知道,持笔动作需要多次矫正。
晴雯一开始,只觉怎么都不对,一时也有些烦躁,将毛笔重重放在纸上,气鼓鼓道:“太难了,我……我……”
我了半天,迎上那双“如父如兄”的目光,愣是将“不学了”三个字给咽至喉咙中。
她本来以为这写字也如认字一样有趣,没想到她连个笔都拿不对。
她只是想写下自己的名字,怎么就这般难。
这就是初学者的心态,急于见到反馈,但世间许多事,往往都是功不唐捐,积少成多。
需要坚持而获得的成功,快乐往往能持续许久,这个就叫延迟满足,相反**乐一样的快乐,廉价而短暂。
贾珩想了想,拿起毛笔,轻笑了下,说道:“拿笔真没有你刺绣拿针难,你别这么急躁。”
晴雯抬眸看着少年,将脸蛋儿扭过一旁,贝齿轻咬下唇道:“公子,是我,是我……太笨了。”
贾珩笑了笑,道:“心灵手巧的晴雯,怎么会笨?”
贾珩想了想,轻声道:“要不先带你写几个字吧,找找感觉。”
说着,拿起毛笔,抓起晴雯的右手,将毛笔塞进少女手中,在少女羞涩与惊讶的目光中,握持住笔杆,向那黄麻纸上写去。
“晴雯。”
定定看着黄麻纸上书写的字迹,感受那掌心传来的温厚,晴雯一时顾不得羞涩,喃喃道:“这是……我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