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号角看向主位,请求道,“鹿角大人,我希望将证人请出来。”
“好。”
话音刚落,一条绑了个蝴蝶结的豆角推门而进,来到他们三个家伙面前,自我介绍道:“鹿角大人你好,我就是豆角小姐。”
“说说你离开菜园时的情况。”
“鹿角大人,没有谁强迫我,是我特意请求猪蹄公子带我离开的。”它真诚地说道,“因为菜园里实在太闷了,待在那里,天天除了吃饭和晒太阳,完全没有别的事干,所以我想出去环游世界。”
旁听的陆仁点了点头,然后狐疑地看着号角,他实在是想不明白,这号角把这位豆角小姐请来做什么。
鹿角也有类似的疑问,它直接问道:“号角,豆角小姐的供述中并没有非法手段出现,你有何解释?”
“当然没。”号角露出一个自信的微笑,提醒道,“因为...豆角小姐现在仍处在非法手段的控制中!”
陆仁:?
“众所周知,豆角一族不能长时间离开菜园里的藤蔓,否则必死无疑。”号角振振有词,“而豆角小姐,居然违反生理特性,违抗生存规律,违背生活常识,声称要出去环游世界?”
“于是,可以推导出,豆角小姐不是精神上出了问题,就是被第三方控制住发言,不管从哪个方面来看,它的所有证言都不能采信!”
“综上所述,豆角小姐仍被猪蹄用非法手段控制着。”
陆仁没想到这根号角这么不要脸,硬是把最主要的证人撂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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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办法,他只能更不要脸,再次启用王炸:猪蹄,是猪脚。
最后,他再次打败号角,成功胜诉。
接下来的几次官司,代表猪蹄公子出庭的陆仁懒得跟号角打口水仗,而是一开始就围绕着猪蹄公子的猪脚身份做文章,逼迫鹿角判它无罪。
但长此以往,他觉得重重复复说那些辩解的话十分枯燥,于是开始偷懒。
在之后的合议庭上,成了猪蹄公子专职辩护人的陆仁打了个哈欠,礼貌性倾听对面号角陈述案情。
随后,他将一台录音机放到桌面上,按下复读按钮。
只听一个无情的电子合成音在庭上响起:
“它,猪脚,无罪!”
号角:?
鹿角:......
时间飞速流转,身经百战的陆仁坐在办公室里,无聊地看着天花板。
“咚咚”的敲门声响起,节奏十分熟悉,不用想都知道是那只猪蹄在敲门,于是他伸了个懒腰,随意道:“进来。”
见来者真的是猪蹄后,他没好气道:“你家那位公子又惹事了啊?都多少件了?它不觉得恶心吗?我本人是快吐了。”